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修订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高〔2020〕435号《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为加强我院教材管理,特在原教材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材建设的有关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落实国家事权,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教材管理,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高校教材是指供普通高等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下同)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教务处负责教材规划、编写、选用等日常工作。未经学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征订和采购。
第五条 院党委对本校教材工作负总责。为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厅教材建设相关政策,成立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教材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统筹。设立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
成 员:教务处负责人、宣传统战部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第六条 成立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教材审核、评议、研究等工作,成员包括意识形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家和校外专家。
主 任:教学副院长
成 员:教务处长、宣传统战部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各系主任、校外专家2名
第三章 教材选用与征订
第七条 高校教材选用坚持如下原则:
1. 凡选必审。教材选用结果必须经过审核。
2. 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其中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优先选用内容前沿、技术手段先进、特色鲜明的新教材。
3. 适宜教学。满足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组织教学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 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第八条 教材征订工作每年分两次办理,每年的1月预订春季使用教材,6月预订秋季使用教材。
第九条 教材选用采用分级负责、集体决策的方式进行。教研室负责提出教材初选名单;各个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备选教材进行审读,重点就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用性提出审读意见,教学单位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进行政治把关;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评议教材选用结果。
第十条 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原则上选择同一种教材版本;一门课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教材预订的数量以一学期用量为准。
第十一条 已办理预定手续的教材,各系、教研室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因教师更换等其他原因拒用。
第十二条 临时增购的教材,由教务处教务与学籍管理科汇总办理。若无法购买,申报者应另行设法解决。
第十三条 教材选用结果向全校师生公示,至少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和备案。
第十四条 “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涉及到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第四章 教材审核
第十五条 教材凡编必审,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哲学社会科学教材,需经个人审读和会议审核两个阶段,自然科学教材以个人审读为主。个人审读一律采用盲审,至少有3名专家参加。教材审核遵循回避原则。
第十六条 教材审核包括内容审核和人员审核两部分。院党委(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对主编和参编人员的政治立场、学术水平和师德师风进行审核,并经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对教材编写内容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重点对教材的政治导向、价值导向进行审核;严把学术关,主要对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 审核结论分为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情况。审核结论为“重新送审”的教材,应按照专家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对审定结论为“不予通过”的教材书稿,不得再送审。
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存在政治错误的教材,审核“不予通过”。
第五章 教材发放
第十八条 为加强教材管理,保证课前到书,稳定教学秩序,避免不良影响,全日制本科学生教学用书、征订、印制和发放一律由教务处负责。未经学校同意,院内任何其它单位不得自行销售教材、试用教材和其它教学参考资料、习题集、实验手册等,所涉及的费用学校不予报销,造成不良后果的学院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教务处根据各类书的实际折扣编制全院〈教材供应明细单〉(班级、书目、原价、折后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材供应明细单〉下载打印本系各班的〈班级教材供应明细单〉,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持〈班级教材供应明细单〉直接到教材发放处领书。
第二十条 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和课程安排可免费领取教材,教师用书按以下办法领取:
1.教师用书根据《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教材征订信息表》中计划数,以系为单位领取;
2.原则上只允许担任该门课程的主讲教师免费领用该课程教学用书一套;
3.教师领取教材,在课程教材尚未更换的情况下,在使用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重复领取;
4.自编教材主编教师可领用两套,参编教师可领用一套。
第二十一条 计划外的教辅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单位资料室藏书,均由各单位从资料费或其它费用中开支。
第六章 学生教材收费与结算
第二十二条 学院财务部门向学生预收本科学习期间当年全部的教材费,每生65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教材款项根据〈班级教材供应明细单〉确定的价格以学院为单位于发书结束后与教材供应商转帐结算。
第二十四条 自2021级始,春季开学后两周内,结算本学年的教材费用,教务处审核后报财务处,财务处据此以班级为单位对教材费多退少补,当年交费,当年结算。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教材管理办法停止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