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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体育学院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九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9     访问次数:

河南体育学院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九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属各部门各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资保函〔2025259号)文件通知,现将组织我院教师参加交流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要求

全体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均可参加。

二、项目设置

高等教育组: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三、项目要求

(一)微课

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方式,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

1.制作要求: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 5 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画面尺寸为 640×480 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 10 分钟,视频中要求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相关材料请一并提交。

2.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或 OFD 格式),微课视频(MP4格式),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二)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是利用信息技术优化课程教学,转变学习方式,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案例。包括课堂教学、研究性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见习实习教学等多种类型,采用混合教学或在线教学模式。

1.制作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

案例介绍文档可包括: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推广情况等。教学活动录像:反映信息化课程教学情况,针对案例特点,提供合适的教学活动录像,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多节课堂片段剪辑、专题介绍视频等多种形式。时间总计不超过 50 分钟。相关材料: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

2.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1)(PDF 或 OFD 格式),案例介绍文档(Word 文档格式),教学活动录像(MP4 格式),相关材料(ZIP 压缩包格式)。

(三)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优秀教育电视节目是教育电视新闻、校园电视作品、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等交流、展示类视频资源。

1.制作要求:

教育电视新闻(含校园新闻):每条新闻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校园新闻应围绕一个新闻主题摄制。

校园电视作品(新闻专题类):校园专题以记录典型人物、文体活动或探讨校园生活热点问题,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为主题,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

校园电视作品(校园DV、MV):应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时长不超过10分钟;MV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学生演唱的歌曲,制作完成后有字幕,时长3—5分钟。

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包括专题采访、栏目主持(不含电台播音主持);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PDF格式),作品视频(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5G),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四、材料报送

(一)微课作品限作者 1 人,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作品限作者 1-2 人。每位教师限参与报送一件作品,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省级及以上活动的作品不得报送。

(二)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此次交流活动需要提交相关视频材料和附件1、附件3,上述材料按照文件要求制作,并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上传http://peczzu.zlgc2.chaoxing.com/),教务处邀请专家评审后推荐教师填写河南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评选系统(后期开通,另行通知)。我院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填报截至时间6月1917:00

 

附件1:作品登记表

附件3:交流活动作品汇总表

 

 

 

                     河南体育学院教务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