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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身体素质达标工作的安排

发布时间:2011-03-17     访问次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保证。”体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增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顽强的意志品质等诸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对于培养21世纪需要的合格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体育”是高等体育院校的根本。与其他普通高校相比,体育院校的学生更应具有健康体魄。然而,随着我院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校生数量快速增加,整体而言,我院学生身体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缺乏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院社会声誉和学生就业率。当今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体育院校学生只有掌握真才实学,练就过硬本领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为了更好彰显学校“教学、训练、科研”三位一体办学特色,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2011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学院特启动学生身体素质达标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达标范围

全体在校生都需参加身体素质达标活动。在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各专业要将身体素质测试列入必修课,设立学分(暂定4学分)。

二、达标项目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暂定四个达标项目:100m3000m(男生)、1500m(女生)、立定跳远、原地掷铅球。

三、达标测试时间

所有学生均在第四学期校春季运动会期间进行达标测试。如果第一测试未通过,可于次年运动会期间期进行补测。

四、达标工作组织实施

(一)制定达标标准

运动系田径教研室负责制定全院身体素质达标标准和测试方案。标准分为:体育类专业学生达标标准和体育相关专业达标标准。

(二)试点试验

体育系、运动系和新管系(普招专业学生)本学期各选择一个班级,进行达标测试试点工作。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达标标准。

(三)组织实施

2011级新生开始,所有学生需参加达标测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