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研究  >  正文

2011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1-03-17     访问次数: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的集中体现,是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对学校办学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对于规范教学过程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随着国家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需求不断变化,我院教学改革的不断推进,原有的人才培养方案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社会和我院人才培养定位的需求,需要进行全面的修订。经院领导批准,我院特启动2011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内在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立足于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战略目标,根据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充分考虑学校和各专业的师资队伍、实验设备和生源等实际情况,适应国家及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以学生为本的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理念,进一步完善以通识教育为基础的宽口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过程,强化对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建构应用型、高素质本科人才培养的科学体系。

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专业定位与办学方向,改革教学模式,增强专业适应力和竞争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整合教学资源,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

(三)进一步规范人才培养方案内容,使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表述更加具体、明确、实用和切实可行,各教学环节更加完善,尤其是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三、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基本原则

(一)明确定位原则

专业建设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定位问题。作为一所地方性高校如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找准各个专业的定位,凝练特色,是其发展的生命线。为此,各专业在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需要紧紧围绕学院整体发展战略和目标定位,找准和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二)彰显特色原则

努力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等环节形成专业特色,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特”,增强专业竞争力。

(三)整体优化原则

要从课堂、专业、学校、社会等多个方面认识教育活动,以育人为中心,合理安排人才培养工作各个环节。一是课程结构要做到平台完整、模块清晰。二是课程体系要要注意课程之间的衔接,科学进行课程重组和整合,减少课程门数,避免内容重复,提高课程综合化程度,为学生提供符合时代需要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三是学时分配、比例安排要处理好理论与实践、必修与选修、教师指导与学生自学等关系。四是要有目标地组合课外活动课程,特别是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四)市场导向原则

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的发展趋势,努力使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要以胜任职业岗位(群)需要为目标,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切实促进学生就业。

(五)实践性原则

培养方案应根据培养目标、规格及基本要求而设置课程,课程内容应突出学生综合能力尤其是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在教学环节设置上,加强实践环节教学,构建课内课外一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积极拓展实践教学内容,改进实践教学方法,增强实践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并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

长:巫兰英

副组长:周毅刚、柴建设

员:张原、徐永鑫、于振海、王东亚、陈琳、邵丽君、张建军、李中兴、韦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柴建设

工作人员:韩开成、郭玉江、卜仁宾、宋红珍、宋亚伟

五、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调研阶段(31日—327日)

1、教务处调研国内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思路与总体框架,调研校内各教学单位课程设置情况,起草《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初稿。

2310日前,各教学单位需将拟调研单位、调研内容及拟参加调研人员名单报至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报院领导审批,统一组织到兄弟院校调研。

3、各教学单位广泛调研国内同类院校相同或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定位、课程设置、学时学分分配等情况,调研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意见,形成调研报告和初步意见,于327日前报至教务处。

(二)第二阶段:制定方案修订指导意见阶段(328日至331日)

组织召开座谈会,解读《郑大体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教学单位意见。

(三)第三阶段:起草人才培养方案(第一稿)阶段(41日—24日)

1、教务处组织思政、英语、计算机、就业指导等教研室以课程为单位组织研讨活动,确定通识课程学时学分分配以及不同专业开设课程学期安排。

24月初至4月中旬,各单位组织研讨活动,根据调研讨论情况,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模板,组织专人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初稿草拟任务。

3420日—424日,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汇总和综合调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初稿)。

(四)第四阶段:征求意见与论证阶段(425日—520日)

1、教务处将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上传至校园网,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

2、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由学生、教师、学术带头人、社会用人单位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论证初稿,做好论证修改阶段会议记录存档工作,根据论证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调整,将论证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

(五)第五阶段:完善阶段(523日—618日)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对各专业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阅和完善,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再次组织修订。

(六)第六阶段:审核与定稿阶段(620日—79日)

召开全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总结会议,全面总结该项工作成果,进一步调整、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校对、统稿编辑,提请学校批准后,交付印刷。

六、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通识教育课程由教务处会同相关教学单位统一确定,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由各教学单位确定。

(二)各教学单位需成立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小组,由主任、副主任、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各阶段修订工作进度安排,加强修订过程中的指导与监督,积极动员全体师生广泛参与,深入讨论,确保高质量完成修订工作。

(四)各教学单位要全面了解本单位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状,总结以往工作经验与成绩,科学分析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社会发展需求,认真查找现行培养方案与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矛盾和突出问题,结合“专业背景、定位和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运行现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与思路,调整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措施,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的保障机制,如何开展通识教育”等内容,形成调研报告,并将反馈信息和建议及时报送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办公室。

教务处

20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