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文件),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精品课程、特色专业、教学团队、“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建设现状,积极推动和落实各教学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具体建设措施,进一步促进我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着力提高项目建设成效,更好地完成建设目标。经研究决定对我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一)精品课程
(二)特色专业
(三)教学团队
(四)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二、检查内容及形式
(一)检查内容
1.原建设目标与内容的落实情况;
2.阶段性成果;
3.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阶段建设目标与举措;
4.经费使用情况。
(二)检查形式
自查、提交材料与专家组听取汇报相结合。
三、检查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于11月底前完成。各教学单位依据项目立项时的申报书或立项后的建设任务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提交自查报告5份,上报教务处。
(二)学院检查,于12月进行。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根据提交的项目实施自查报告,根据申报立项的建设标准,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
教务处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