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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级教学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5     访问次数:

关于对省级教学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文件),全面了解和掌握学院省级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的现状,积极推动和落实各教学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具体建设措施,着力提高项目建设成效,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现对我院省级教学工程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一)省级精品课程

(二)省级特色专业

(三)省级教学团队

(四)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二、检查内容及形式

(一)检查内容

1.原建设目标与内容的落实情况;

2.阶段性成果;

3.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阶段建设目标与举措;

4.经费使用情况。

(二)检查形式

自查、提交材料与专家组听取汇报相结合。

三、检查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于6月份开始进行。各教学单位依据项目立项时的申报书或立项后的建设任务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提交自查报告7份(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支撑材料2份,封面加盖教学单位公章,于2015730日前报教务处217房间,联系电话:63631011

(二)学院检查,于9月份进行。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根据提交的项目实施自查报告,根据申报立项的建设标准,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

                            教务处

                              2015615

附件:

1、精品课程中期考核表;

2、教学团队中期考核表;

3、专业建设中期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