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院教学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文件),全面了解和掌握学院省级、院级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的现状,积极推动和落实各教学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具体建设措施,着力提高项目建设成效,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现对我院教学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2017年度教学工程项目年度检查一览表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省级特色专业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李远伟 |
运动训练 |
徐永鑫 |
体育教育 |
张建军 |
旅游管理 |
尹昊 |
公共事业管理 |
邵丽君 |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王东亚 |
英语 |
杜思民 |
音乐表演 |
赵环 |
省级教学团队 |
体育运动心理学课程教学团队 |
周毅刚 |
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
田径普修课 |
张 原 |
乒乓球普修课 |
刘 杰 |
中国新闻传播史 |
张吉珍 |
院级教学团队 |
经济管理课程教学团队 |
魏火艳 |
健美操教学团队 |
孙爱景 |
教育学课程教学团队 |
郑雅萍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教学团队 |
张 迪 |
计算机应用教学团队 |
张 娟 |
大学英语教学团队 |
王青云 |
二、检查内容及形式
(一)检查内容
1.原建设目标与内容的落实情况;
2.阶段性成果;
3.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阶段建设目标与举措;
4.经费使用情况。
(二)检查形式
自查、提交材料与专家组听取汇报相结合。
三、检查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依据项目立项时的申报书或立项后的建设任务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
1.自查报告1份(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支撑材料1份。
支撑材料提交要求:
(1)制作项目成果清单,注意列“成果名称”“成果类别”“取得时间”“发表/出版/颁发单位”“完成人”等;
(2)2017年度(2017.1.1-2017.11.15)取得的成果须提交复印件,2017年之前取得的成果仅需提供清单。
(3)成果清单和材料装订成册,封面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联系人:卜仁宾 联系电话:63631009。
(二)学院检查
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根据提交的项目实施自查报告,根据申报立项的建设标准,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
附件1:精品课程年度考核表
附件2:教学团队年度考核表
附件3:专业建设年度考核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