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 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283号)文件通知,现将我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1.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建设原则见“教高〔2020〕283号”文件。
2.建设类别
“十四五”规划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两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教材不在省级规划教材遴选范围内。
(1)修订教材:从我校在 2014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出版的(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中选用修订。
(2)新编教材:重点建设反映我省学科优势特色的各类教材;满足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医科人才培养需要的教材;体现教学改革创新成果的多种介质教材、实验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解决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培养需要的教材;新兴学科专业教材;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教材等。
二、申报要求
1.修订教材需提供教材样书、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修订方案等);新编教材需提供编写提纲及样稿、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等内容)、相关出版社选题规划意见。
2.申报的教材须由我院教师担任第一主编,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鼓励教学名师、高水平专家主编或参编教材。国家与省级教学名师或国家与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主编教材,以及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优势特色课程教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新兴学科、紧缺专业、新形态教材可适当放宽要求。
3.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或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践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应合并申报。
4.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选题,不可重复申报。
5.“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周期为 2 年,申报人应在建设期内完成教材修订或编写工作。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进行审定验收,审定通过后正式确定为河南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未通过审定的教材,应按审定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审定。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将取消其规划教材立项资格。
三、材料报送
1.各教学单位请在8月14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1)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
(2)推荐要求所列有关材料(各一份);
(3)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各一份);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稿。
2.我院推荐 限额10部(新编教材数量不超过推荐数额的30%)。 学院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进行遴选,择优推荐。
联系人:卜仁宾
电 话:63631009
邮 箱:59133143@qq.com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 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
教务处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