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体院教字〔2008〕13号
各教学单位:
优秀课程的评选是课程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优秀课程的评选,可以促进各教学单位课程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课程水平和课程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带动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从而全面推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和《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优秀课程评审办法》,本学期将开展2009年度院级优秀课程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所申报课程须开课三届以上(含三届),且今后还继续开设的本科各专业的必修课程;
(二)各教学单位课程建设规划中列出的进行重点建设的课程;
(三)课程负责人须是主讲教师,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四)根据《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优秀课程评价指标体系》的标准进行自评,且自评成绩为80分以上;
(五)所申报课程项目组每位教师连续三年都无教学事故;
(六)每位教师一次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一门课程;
(五)申请参加优秀课程评选的课程须将《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优秀课程申报表》(可到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自评报告(包括对各项评估指标的详细说明)以及根据评估指标体系需提供的近三年教学工作各方面的材料汇总后,交各教学单位,各系于2009年2月25前交教务处215房间。
二、评审程序和办法
(一)经初步审核同意评审的课程,由教务处组织院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二)评审组通过听课、学生座谈、听取汇报、审核材料的形式,并依据《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验收指标体系》(可到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进行打分,写出评审意见。
(三)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评分在80分以上,且D级指标不超过三项,方可确定为院级优秀课程。总分计算方法为:M=∑KiMi,其中Ki为评分等级系数,A、B、C、D、E的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Mi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
(四)被评选为院级优秀的课程,由学院发放《优秀课程证书》。
(五)院级优秀课程四年一个周期,优秀课程的认定日期为批准之日,院级优秀课程满四年后,需重新申报。
三、奖励办法
(一)被评为院级优秀课程者,该课程奖励2000元,奖金须用在课程建设方面,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二)课程负责人提出的与所建课程相关的教学改革可直接列入院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并由学院资助一定的项目研究经费。
(三)教务处原则上每年组织专家对优秀课程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将取消优秀课程称号,并取消相应待遇。
附件1: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优秀课程建设申报表
附件2: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验收指标体系
教务处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