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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话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26     访问次数:

一、考试时间:
4月2日(星期六)和3日(星期日)上午8:00时开始。
二、考试地点:
教学楼二楼至五楼教室。
三、考试要求:
1、全体考生于7:50时在教学楼前集合,准备考试;
2、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参加考试,无证件者须出示系里出具的证明;
3、考试过程中只允许即将考试的3人在教室门口等候,准备考试。其他学生一律不允许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违反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附:考试安排表
郑大体院教务处
200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