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学计划,本学期期末考试将在2006年1月5日—1月13日进行,现将本学期的有关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组织
1、期末考试前,各教学单位都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主任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名单在考前二周送教务处备案),负责本单位所有课程(包括全院公共课)的考试组织、监考、巡视工作。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学生学习《郑州大学体育学院规章制度汇编》中的“考试管理工作条例”。
2、教学任务定为考查的课程(本学期不结业的课程,含英语、专选、专项等课程)均在2006年1月2日—1月4日考试完毕,考试形式及内容由教研室统一确定;考试的课程于2005年12月30日停课,2006年1月2日-4日带领学生统一复习。
考查成绩随同考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教务处。
3、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原则上按时参加监考工作。
如因故不能参加监考的教师,须提前写请假条,经由教学秘书签字后交教务处(由该教师所在单位协调替换人员)。
4、2003、2004级的学生,凡涉及到重修课程的考试,均按照该课程安排的时间进行考试,并在试卷上注明“重修”字样;若出现考试时间冲突,请提前到教务处登记,由教务处作出调整。
5、2002级学生持学生证参加考试;2003、2004、2005级学生持学生证和考试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试卷
各教学单位于2005年12月23日前将密封的试卷及软盘统一交教务处。
试卷要求:各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组织任课教师出试卷(A卷、B卷,答案,评分标准,同一门课程试卷要统一),试卷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密封后送所在教学单位办公室,教学秘书签字、保管。
三、阅卷、成绩管理
1、考试全部结束后三天内各教学单位应将下列材料统一交教务处:每一门课程的学生成绩登记表一份(另一份留教师所在单位保存)、试卷分析表一份(另一份留教师所在单位保存)、以课程、班级为单位密封好的考试试卷(密封条上写清考试科目、班级、人数、时间、任课教师签名)。
2、不接收手写或自制的学生成绩登记表,必须使用教务处提供的同一格式的成绩登记表。
3、成绩单一经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签名上交后,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要改动的,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审查同意并签字,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改动,该书面报告附于成绩单后备查。
教务处
200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