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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初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8     访问次数: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初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12级、2013级、2014级、2015级学生在2015-20162学期课程考试中成绩为1-59分者及申请缓考者。

说明:

课程成绩为0者(缺考、缺课超1/3学时、受到考试纪律处分等)及以往学期课程补考仍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本次补考,可申请重修或者参加毕业清考。

二、补考安排

1、补考时间1017日-1021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学生可直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相关补考信息。

22012级毕业生返校统一清考时间定为1018日晚18001940,综合楼306教室。

3、技术课及其它部分实践类课程,由学生在1017日-1020日自行与任课教师联系,约定时间进行补考,具体名单已发放到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安排相关教师准予学生补考,并审核补考成绩。

1)考试同一科目的一个自然班的同学选派一人在1017日前联系任课老师,约好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2)所有技术课补考必须与1020日前进行完毕。

3)联系不到任课教师,可到本表“课程归属” 系办咨询,由课程归属系指定考核教师。(各系办地址:运动系:教学楼3楼;艺术系:教学楼5楼,社体系、武术系、体育系、旅外系:综合楼1楼。)

4、任课教师请到本教学单位领取教务处统一发放的“补考成绩登记表”,并在1028日之前务必把补考成绩报送所在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统一送交教务处。

三、补考要求

1、监考教师由各教学单位选派,各单位选派监考教师人数见附件。

2、各教学单位请于每场考试前20分钟到综合楼二楼考务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将试卷送回考务办公室。

3、参加补考的学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4、参加补考学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5、因一个教室容纳多门课程考试,同时一些课程又因补考人数过多,分在不同的教室,请各位学生提前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自己准确的补考教室,在考场名单上签字,如无签字,将记为缺考。

教务处

201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