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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2月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6     访问次数:

关于2020年12月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依据郑州大学及我院关于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12月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标准

    根据我院现行的《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规定》,关于学生的毕业、授予学位、结业等学业结论规定参照今年5月份的《关于2020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审核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2015、2016级在校生。

三、审核流程

(一)学生自查(11月30日前)

1、学籍信息

核对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和学历照片信息。如系统中照片非本人学历信息采集照片,由各单位汇总此类学生的照片电子版原版(大于100KB,命名“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和纸质版后,交教务处222房间用于证书打印和存档。

核对学信网个人学籍档案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学籍信息和学历照片信息。对学信网核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学籍信息和校对个人图片信息中所发现的问题,由各单位汇总,上报教务处统一审核、处理。

2、学业成绩

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核对个人学业成绩信息,并根据学院关于毕业和授予学位等规定知悉本人所符合的毕业、授予学位、结业、延期、退学等学业结论。

(二)各单位审核(12月3日前)

各单位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在校期间所有的学籍、学业成绩、处分等信息的进行全面核查,逐一审核学生是否符合毕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及时告知相关学生的毕业、学位等结论。

确定各单位毕业、授予学士学位、结业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汇总后填入《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打印毕业资格审核上报材料(见附件,教务工作QQ群下载),经各单位教授委员会审定后,12月3日将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并上报教务处222房间。

对仍未毕业的学生按规定程序做出处理,并要求学生务必完成延长修业年限审批手续。

(三)学院审核(12月10日前)

教务处汇总各单位上报毕业资格审核材料后,报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毕业生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事宜。教务处根据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整理毕业生毕业信息、授予学位信息,报郑州大学及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

四、证书发放

依据郑州大学的审核结果,教务处负责印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位证明发至各单位各单位将证书发放给学生,并做好登记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是学院工作的重点之一,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认真安排、加强管理、细化流程、优化服务,严格按照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审核。

窗体顶端

2、各单位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营造关心勉励的校园氛围,督促学生顺利毕业。

3、各单位要对学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核,做到学生信息准确无误。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资格审查各项材料的统计、分类、核对、审查及存档工作。所提交的各种毕业生资格审核材料,须保证材料齐全,内容准确,填写规范。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