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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8     访问次数: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疫情防控要求及本学期教学工作相关安排,现将本学期2017级学生线上重修考试,及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线下期初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重修考试对象:2017级学生在2017-2018学年(登封校区期间)不及格课程且该课程在校本部未开设过重修任务。

2.期初补考对象: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中成绩为1-59分者及申请缓考者。

二、重修考试说明

1.在寒假期间自学重修的学生,无需返校参加重修考试。重修考试形式采用线上考核的方法进行。考试平台为超星泛雅考试系统。请关注期初补考日程安排,提前联系相关教师,准时参加线上重修考试。技术课重修考核形式及内容按照教学大纲的考核办法由教研室统一执行,理论课考试成绩以卷面成绩为最终成绩。

2.自学重修线上考核的学生,请认真做好复习准备并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认真遵守纪律,不能对试题进行截屏、拍照等手段泄露试题和答案,不得通过手机等各种手段向他人寻求答案,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杜绝线上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

三、试卷要求

各教学单位请务必在310日之前上交本学期期初补考试卷电子档到教务处219房间。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315—3月19日,理论课补考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教务处将提前发布各系学生补考名单及考试日程表。 

2.如技术课理论部分需要补考,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安排。

3.随堂考试、技术课、上机考试及其它部分实践类课程,由学生在315日-3月19日自行与任课教师(或教师所在教研室)联系,具体名单会提前发放到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安排相关教师组织考试,并审核考试成绩。

4.改卷教师请到本教学单位领取教务处统一发放的“补考成绩登记表”,并在326日之前把补考成绩登记表及考核相关材料报送所在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统一送交教务处219房间。

五、考试相关要求

1.监考教师由各教学单位选派,选派监考教师人数及监考时间见附件。技术、上机及其它实践类课程的补考工作,由各教研室根据实际情况,选派1-2名教师,参加考试工作。

2.各教学单位请于每场考试前20分钟到综合楼二楼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将试卷送回考务办公室。

3.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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